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增值税,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需要再设置专栏。
(二)应交消费税
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
对于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方提货时,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委托方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按规定准予抵扣消费税的,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三)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出售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
(四)其他税费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二、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前,形成企业的负债。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应确认为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三、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四、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确认长期应付款。
企业延期付款购买资产,如果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企业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时,应按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的价款以及国外运杂费的外币金额和规定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确认长期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