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在可行权日之后,企业不再调整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第二节 应付债券
一、一般公司债券
企业发行的一般公司债券,无论是按面值发行,还是溢价发行或折价发行,均按债券面值记入“位付债券”科目的“面值”明细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与面值的差额,记入“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企业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阵存现金”等科目,按债券票面价值,贷记“应付债券― 面值”科目,按实际收到的款项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 利息调整”科目。
利息调整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企业应按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债券,差额作为利息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内行使转换权利,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对于债券面额不足转换1 股股份的部分,企业应当以现金偿还。
第三节 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交税费、应付股利、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
一、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