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的收入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账务处理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行政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拔入经费”科目;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行政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拔入经费”科目;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行政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核算
1.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的收入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2.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拔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借记“因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核算
1.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拔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预算结余资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
2.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恢复额度时,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第五节 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