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
2.校办企业生产的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凡用于教学、科研方面的,经审核确认后,免征增值税。( )
3.自2002年1月1日起,对出口棉花、大米、小麦、花生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 )
4.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
5.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揽投资风险的,并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不征营业税。( )
6.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月1日前,暂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
7.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
8.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中央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
9.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自然人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在自然人居住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
10.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是否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该县地方税务局确定。( )
11.房产大修停用三个月以上,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可免征房产税。( )
12.对因企业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经当地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 )
13.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
14.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可以不缴纳契税。( )
15.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计入企业“补贴收入”账户借方。( )
16.出口退回的增值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17.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其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18.对于个人转让自用3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19.对于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和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
20.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公民人身权,造成公民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
四、计算题(本题型共4题,每小题4分。本题型共16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某高级工程师本月取得如下收入:(1)工资1600元;(2)年终奖金12000元;(3)取得省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1000元;(4)年初出版的著作加印得到的稿酬4000元,年初取回稿酬5000元,已经纳税560元;(5)到期国债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