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或人员,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能够接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检查和制约。
在纵向关系上,一项业务至少也要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
,以使上下级相互监督。
4.设立补救措施。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该能够防止意外事件或不良后果的
产生,具有及时发现和揭示出已经产生的差错、舞弊和其他不规范行为的能力,
确保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补救措施,即是指补救性控制,它是与主导性控制相对应的。
主导性控制,是指为实现某项控制目标而首先实施的控制。如凭证连续编号可以
保证所有业务活动都得到记录和反映,因此,凭证连续号对于保证业务记录的完
整性就是主导性控制。在正常情况下,主导性控制能够防止错弊的发生,但如果
主导性控制存在缺陷,不能正常运行时,就必须有其它的控制措施进行补充。
补救性控制,就是指能够全部或部分弥补主导性控制缺陷的控制。就上例而言,
如果凭证没有连续编号,有些业务活动就可能得不到记录。这时,实施凭证、账
证、账账之间的严格核对,就可以基本上保证业务记录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大
的业务事项。因此,“核对”相对于凭证“连续编号”来说,就是保证业务记录
完整性的一项补偿性控制。
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评价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评价的内容
1.单位组织结构与财务会计职责分工的健全状况。
2.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相关措施是否健全、规范,是否与单位内部的组织管
理相吻合。
3.会计工作中的业务处理与记录程序是否规范、经济,其执行是否有效。
4.各项业务工作中的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核对、报告等手续是否完备。
5.各岗位的职权划分是否符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其职权履行是否得到
有效控制。
6.是否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
7.关键控制点是否均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其措施执行是否有效。
8.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执行中受管理当局的影响程度。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评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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