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分工控制。
(1)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
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固定资产的
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固定资产的保管与清查;
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
计记录。
(3)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2.授权批准控制。
(1)明确审批人员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
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2)明确经办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
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4)制定固定资产业务流程,明确固定资产的取得与验收、日常保管、处置与转
移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
3.取得与验收控制。
(1)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的预算管理。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
、执行等环节的控制要求。
(2)外购、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符合《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等内部会
计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
(3)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会部门等参与
固定资产验收工作。
(4)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交接单,登记固定资产账簿。经营性
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
(5)支付外购、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款项,应符合《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
》和《货币资金》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
4.日常保管控制。
(1)建立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会
部门的职责权限。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登记制度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财会部门、固定
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定期核对相关账簿、记录、文件和实物。
(3)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减值等相关会计核算。
(4)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固定
资产维修保养费用.纳入单位预算,并在经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
(5)建立固定资产投保制度,明确应投保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按规定程
序办理投保手续。
(6)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