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导网>>会计>>初级会计师
土生阿耿《经济法基础》训练系列题目讲评集锦(一)
www.xuedao.net作者:1 时间:2008-1-15 16:43:11 文章来源:网络

确的,因为出资方式可以多样化,但劳务、信用是不能作为出资的(严格记住教材上关于出资的方式);B是错误的,因为签发营业执照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生证明”——没出生怎么能从事民商事活动呢?;C是错误的,因为自2000年起,个人独资企业应该就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只要掌握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这个选择项也可青松排除);D更错误,不管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商业银行工作人员,都不得开办个人独资企业。
    今年注意本节还可能出题,只要把刚才我列举得上面几个知识点掌握了,我想应付本节得所有题目应该不成问题:)

5、下列合伙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是  【  】
A. 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
B. 法人企业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C. 采用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D.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土生阿耿讲评】 这道题目考查的是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法只适用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自然人合伙,不适用法人型联营,更不适用在其他行政机关登记的合伙组织,比如在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伙医疗诊所,在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在财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等,当然也不适用契约型合伙。可见,这个题目的答案只能是D.
    关于“合伙企业法”这一节,以下几个要点必须同时掌握: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责任(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要求(记住禁止开办合伙企业的人)
    (3)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权利、协商一致后的劳务出资)
    (4)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当初的投资、后来的收益)
    (5)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对内转让只需通知无需同意;对外转让既要通知也要同意)
    (6)合伙企业事务管理一致同意的情形
    (7)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谁执行谁代表”原则、与债务清偿关系)
    (8)入伙与退伙规则(尤其是几种退伙的情形)
    (9)合伙企业的清算及注销登记(记住清算顺序、5年债务存续期间)
     注意本节可能出现简答题。只要触类旁通,不管出什么题目,你总会迎刃而解、得心应手。——因为我会了,还有什么可以让我做不对呢?
     “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努力吧,各位!

6、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除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以外,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  】
A. 20%
B. 25%
C. 35%
D. 50%

【土生阿耿讲评】本题考查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规则,按照《公司法》规定,应当选择A。本题主要考查基本知识点的记忆,没有什么难点。大部分考生已经掌握。

7、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评论]】 【关闭
相关新闻
Google提供广告